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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预防条例 强化预防工作交流
时间:2012-09-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06年2月28日,北仑区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北仑区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交流会议。北仑区建设局、宁波港建设开发总公司、北仑电厂等十余家预防工作协作单位和重点单位(其中三家为百亿工程单位)的分管领导、预防工作部门负责人均出席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北仑区域2005年的预防工作情况,对2006年的预防工作进行了系统的安排,北仑建设局、北仑电厂、宁波港建设开发总公司等单位在会上作了重点经验介绍,在此基础上,各单位积极交流了在各自的领域开展预防工作的方式、方法、特色,相互取经学习。会议中,北仑区检察院还组织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精神和内容,明确了预防工作的责任、措施,强调了预防工作的协作。

  最后,北仑区检察院王国明检察长对今后全区域的预防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单位要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重要手段,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二是要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按照《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依法开展预防;三是要围绕本单位特点,强化各项预防工作措施。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有效激发了各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北仑区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