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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服务基层检察室途径之探析
时间:2012-09-24  作者:徐钰锋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人民检察院基层检察室的设立是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扩大开辟案源渠道、贴近服务基层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有益尝试,并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中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同时基层检察室工作深入乡镇村企、直面社会矛盾,工作的开展又难免有其复杂性和危险性。检察院法警部门作为依法参与检察活动的重要力量,行使着保护检察工作安全、维护检察工作秩序、参与执行检察职权的职能,为基层检察室工作保驾护航,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也是法警部门的重要职责。法警部门可以如下四个方面为抓手,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与基层检察室工作进行良好的对接,促进基层检察室工作更好更深入的发展。

  一、合理调配警力,全力保障基层检察室的安全

  1、设立法警110制度。法警部门设置专线报警电话,当基层检察室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者发生其他突发事件的,拨打法警部门的专线报警电话,由法警部门及时出警处理。服务和保障于基层检察室工作人员在遭遇人数众多的集体来访、少数人非正常上访,在走访调查、参与诉讼过程中遭遇恶性暴力事件以及上下班途中发生其他突发事件的情形。法警部门应在第一时间派遣法警赶赴现场,遇到情况紧急或本部门法警力量不能单独处置的,及时与附近的公安局派出所取得联系,要求协助。尽全力解除各种突发状况,确保基层检察室的办公场所安全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设立法警巡逻制度。在确保正常警务活动的同时,每天安排法警具体负责对基层检察室的巡逻工作,法警巡逻可采用不定时不定次数的方式。巡逻法警到达基层检察室后,重点排查办公场所内外的可疑人员,及时发现矛盾苗头及安全隐患,制止有碍检察工作的行为。法警巡逻必须身着标准制服,佩带必要的警械,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向法警部门负责人汇报,并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

  3、设立法警值班制度。因为基层检察室一般都远离市区,每天都安排法警值班,难免会牵涉整体警力的正常布置。所以只有当基层检察室所辖地区有重大敏感事件发生,办公场所或工作人员的安全受到恐吓威胁,或者经基层检察室要求并按照法定审批程序,法警部门应当派遣法警暂时在该检察室执勤。值班法警在执行任务时,必须携带警官证,并严格按照规定着装、使用警械具。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基层检察室工作人员的指派,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向法警部门负责人汇报,并做好值班记录。

  二、依托法定职责,协助基层检察室延伸法律监督

  1、协助不捕不诉风险评估的调查。拟被不批准逮捕或者被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进程中往往先被采取了刑事拘留或者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而协助执行强制措施恰恰正是司法警察职责之一,所以司法警察参与不捕不诉风险评估的调查是合法合理的。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法警部门人员可陪同基层检察室工作人员,实地摸排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对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案件,通过调查确认当事人双方刑事和解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形成分析报告送交公诉部门。对拟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可陪同开展不捕风险评估的实际调查,为侦监部门作出决定提供依据,并对犯罪嫌疑人被采取非羁押措施后公安机关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2、协助不起诉宣告和回访。送达法律文书也是司法警察职责之一,法警在向犯罪嫌疑人送达不起诉决定书时,经公诉部门授权,可以代为宣告不起诉决定,同时协助办理原有强制措施的解除手续。犯罪嫌疑人被宣布不起诉后,在恢复自由的同时,也可能处于无监管状态,而公诉部门案多人少的矛盾也日益突出,所以法警部门人员可协同基层检察室工作人员,实地走访被不起诉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面对面地与被不起诉人进行交流,了解其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使办案效果得到有效的延伸。

  3、协助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的监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是刑罚执行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基层检察室努力探索的职能方向。一方面出于对基层检察室工作人员安全保护的考虑,另一方面也是基于向相关部门送达违法纠正通知书、检察建议的工作职责,法警部门应当积极参与这两项监督工作。一是陪同检察室工作人员走访各乡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查阅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档案,防止出现漏管的现象;二是陪同走访相关居委会和村委会,约见社区负责人和矫正人员谈话,维护其合法权益,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的进行。

  三、加强沟通配合,维护基层检察室的信访秩序

  1、积极预防,预先谋划。努力把社会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化解在当地,是基层检察室的重要任务之一。作为最基层的窗口单位,面临的信访工作必定是最直接、最频繁的,工作人员在处理某些案件中所面临的人身危险性可能也是最大的。负责检察机关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正是司法警察的职责所在,法警部门理应与基层检察室加强沟通协调,主动了解近期信访情况,一旦发现可能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制定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派遣警力赶赴基层检察室,认真落实警务值班制度。

  2、内紧外松,周密布置。法警队员到达现场后,要认真听取基层检察室工作人员的介绍,自觉接受他们的指挥,按照预案的要求对警力进行合理布置,事前进行必要和简短的动员,配备足够的警力且分工明确。坚持“慎用警力、善用警力”的原则,提醒法警队员在接访现场,切实负责,提高警惕,善于察言观色,尽早发现问题。如发现异常问题,妥当进行处置,需要变更任务的,及时向法警部门负责人汇报情况。

  3、加强引导,灵活控制。除了保护接访现场安全,法警队员应与基层检察室工作人员一起做说服工作,化解矛盾,尽可能促成群众息诉、罢访。对来访人员提出的合理诉求,尽量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对提出的无理和过分的要求,尽量通过说服教育进行疏导;一旦发现有不法分子进行破坏活动,按照预案及时处置,积极控制事态的发展,缓解冲突,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维护现场工作秩序。

  四、充分发挥职能,协助基层检察室开展职务犯罪初查

  1、帮助发现案件线索。收集和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开展初查,是基层检察室的一项重要职能。法警队员在陪同基层检察室工作人员下村进企、调查走访以及接访过程中,都应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多看多听多分析,时刻注意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可能构成职务犯罪的线索,发现线索后及时地反馈给基层检察室和检察院相关侦查部门。

  2、帮助获取相关信息。一般经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后,基层检察室可以开展对本辖区内的职务犯罪线索的初查。法警部门可以配合基层检察室调取初查对象的户籍登记、工作单位、房产购置、通话记录等信息,协助对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分析和鉴别,并注意对案件情况的保密。

  3、帮助移送案件材料。经基层检察室初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职务犯罪线索及相关案件材料,应由法警部门负责移送给检察院相关侦查部门,并确保在运送途中的保密和安全。如果有职务犯罪嫌疑人向基层检察室投案的,法警部门应派遣法警赶赴基层检察室,一方面控制犯罪嫌疑人,保障其人身安全,另一方面保护犯罪现场,确保现场的书物证不被移动,及时向检察院相关侦查部门通报情况。

  随着人民检察院基层检察室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法警部门更要积极进取、努力探索、敢于作为、善于作为,把服从和服务于检察工作大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切实履行法警职责作为工作的重点,积极参与配合基层检察室工作,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作者系上虞市人民检察院法警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