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本院概况>>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2013年检察工作总结
时间:2022-01-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3年检察工作总结

 

2013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建设“四个上虞”的总体要求和“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工作基调,按照本院提出的“五个更高水平”的工作目标,以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首要任务,以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责任,以创新社会管理为着力点,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积极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努力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一)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2013年(2012年11月26日—2013年11月25日,下同),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67件891人,经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504件77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02件1803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991件1606人,移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6件6人。结合治安形势,重点打击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批捕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307件458人,提起公诉383件705人。主动提前介入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敏感案件的侦查,对20起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增强打击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注重打击的同时,严守案件质量底线,开展非法证据排除,做到防错防漏、不枉不纵,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

(二)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坚持服务发展大桥经济和“三个年”活动,把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作为有效手段,批准逮捕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组织领导传销等犯罪案件21件47人,提起公诉40件68人,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诚信体系建设。批准逮捕一起涉案金额达8000万元的银行工作人员钟某变造金融票证案,有力维护金融秩序。高度关注民生民利,转变办案思路,对一起毒针射狗的盗窃案件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以污染环境罪批捕首例非法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案件,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2名在禁渔期内进行电捕捞活动的当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三)着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深入推进宽严相济及刑事和解政策的贯彻落实,大力开展检调对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对69名实施轻微犯罪的嫌疑人作出不捕决定,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改变强制措施7件7人,在办理一起被害人为无名氏的交通肇事案时,经严审细查,从微小细节入手为被害人找到身份。大力开展检调对接工作,34起案件经检调对接成功和解,对62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对2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办理首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时,经我院主持调解,为48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8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落实“检察长工作日”和“检察官联村”制度,成立首个检察官工作室,深入基层,访民情,集民意、解民忧。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为7名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6.6万元。进一步落实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访、定期巡访等制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范和化解工作,共受理信访案件124件,接待群众来访100余人次,受理刑事申诉案件6件,立案复查后公开审查息诉3件,改变原决定3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件,赔偿犯罪嫌疑人3.61万元。

二、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促形成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查办和预防,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

(一)积极主动查办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4件18人,案值均在5万元以上,其中受贿10件10人,贪污1件5人,行贿3件3人,涉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9人(其中现职领导2件2人),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办了沥海镇南汇村5名村干部私分土地征用款的贪污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6件6人,其中玩忽职守案1件1人,滥用职权案5件5人,涉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5件5人(其中现职领导1件1人),区工商局4名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少收罚没款案被依法查办

(二)不断规范侦查办案行为。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同步录音录像、逮捕上提一级、办案安全防范等制度,确保办案安全;严格执行新刑诉法关于律师会见工作的规定,保障律师及犯罪嫌疑人权利;建立侦查信息库,对近年来的相关案件线索、有关部门的人员、职能信息及网络舆情进行收集录入,充实信息库内容,为职务犯罪侦查提供便捷强劲的情报平台;健全与相关部门的案件线索移送和工作联系制度,不断提高发现线索和突破案件的能力;完善检察机关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机制,参与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6起,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三)标本兼治预防职务犯罪。进一步做好工程预防工作,以滨海新城建设项目为重点,对滨海大桥跨桥、世纪大道东段、曹娥江大桥主桥和滨海大桥主桥4个亿元以上的重点建设工程进行同步预防。出台关于建立村级建设工程备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的意见》,对村级工程进行同步备案预防,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农村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进一步深化“检察约谈”制度,促使预防关口前移,滨海、崧厦两个检察室于今年下半年村级换届前夕,对辖区内10个主要行政村的40余名村干部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约谈,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做好检察建议、警示教育、行贿档案查询等工作,全年共发出检察建议6份,开展警示教育  26次,受理行贿档案查询545批次。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竭力守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及新刑诉法、新民诉法关于法律监督的新增职能,进一步加强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力度。

一)加强对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注重对提请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严格把关,既防止打击不力,又注重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共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9件39人,其中3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监督撤案 5件5人,纠正漏补6人,追诉漏罪7件,追诉漏犯11人。在办理浙江佳鑫铜业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时,发现除公司法人代表王某涉嫌犯罪外,介绍王某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徐某亦涉嫌犯罪,遂对其进行立案监督,后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坚持依法有理有节开展纠正违法工作,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纠正侦查阶段的各种违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

(二)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健全和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等制度,积极开展量刑建议和刑事抗诉工作,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刑事抗诉6件7人目前绍兴市中院已直接改判3件,发回重审并改判1件。以贯彻落实新民诉法为契机,积极探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有效途径,全年共清理积案33件,受理各类申诉线索10件,经提(建)抗改判7件,再审检察建议改判3件,办理调处案件5件,执行监督案件10件,审判监督10件,行政执法监督10件,虚假诉讼1件4人。加大释法说理,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在办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时,探索工作新方法,尝试将调处工作延伸至审查程序终结以后,最终达成了双方满意的调解协议。

(三)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以新刑诉法实施为契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活动进行同步监督,共审查刑罚变更执行案件70件70人,依法纠正不当呈报10人,纠正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件1人。开展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社区矫正专项检查活动,纠正看守所违法留所服刑罪犯4人,法院违法交付执行1人,纠正违法解除矫正2人,漏管4人,建议收监执行原判刑罚1人。开展在押人员入所健康检查、临时提押在押人员出所以及保障律师会见权专项检察活动,发放约见驻所检察官登记表1760余份,较好地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持续推进工作机制创新,积极营造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执法环境。

坚持把创新作为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和动力源头,不断转变执法理念,更新办案方式方法,使新法能顺利平稳地实施推进。

(一)不断深化新法衔接机制建设。在新刑诉法贯彻实施过程中,不断细化、深化有关规定,使新法更具可操作性。出台《附条件不起诉规则》,进一步明确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的操作规程,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行不起诉案件说理制度,在不起诉决定书中附加说理内容,详细阐述不起诉理由,增强工作透明度。就审查逮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工作专门召开由公安局、司法局及各律师事务所代表参加的联席会议,加强审查逮捕阶段检察机关与律师的信息交流,维护犯罪嫌疑人权益。联合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出台《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规定》,实现检察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刑罚正确执行。

(二)不断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根据高检院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案件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我院先行先试,自加压力,克服人力物力财力等困难,成立机构,争取编制,整合资源,于9月初正式挂牌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做到编制、人员、设备一并到位。运行以来,已流转案卷1200余卷,实现对案件统一受理、登记、扫描、分流、移送的“一站式”管理,并承担起权利义务告知、律师阅卷接待、行贿档案查询等相关工作,与此同时,还对办案流程进行动态监控,预防超期羁押和超期办案,案件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不断深化内外监督机制创新。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进一步完善落实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承办人自评、案评办评查、院领导抽查层层把好案件质量关。完善检务督查机制,形成全院工作季点评、科室工作月总结、领导带队周巡查的“自查模式”,提高工作效率。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新刑诉法贯彻实施情况,争取更多的支持;举办以“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推行阳光检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观案件管理中心,实地观摩案件流转过程,接受外界评议。

五、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大力塑造崇法守正的人文环境

坚持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强基固本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大力加强自身建设,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

(一)主题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在全体干警中开展“崇孝守信、务实创新”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新时期上虞精神。在确立“崇法、守正、拓新、致精”八字虞检精神的基础上,开展“扬虞检精神,谱发展新篇”主题教育活动 ,以虞检精神为引领,凝聚共识,争先创优。组织青年干警举行弘扬“虞检精神”演讲比赛,充分解读虞检精神;开展“寻找最美瞬间”摄影比赛,定格最美瞬间,展示检察风采;召开“拓展检察事业、留下青春足迹”青年干警座谈会,激发青春热情,奉献检察事业;检察文化长廊装饰一新,文化育检氛围更加浓厚;举行区检察院挂牌仪式,在更新的起点上积极有为。

(二)岗位练兵提升业务能力素养。坚持岗位练兵出人才、晒成绩的思路,继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利用集中培训、网络轮训、名师辅导、业务考试、计算机操作等形式,结合日常工作,强化教育培训和技能训练,全面提高检察干警整体素质。以新刑诉法、新民诉法实施为契机,着重推出“三考”( “网考”、“面考”、“笔考”)活动打造练兵品牌,利用院局域网每月开展一次“两法”知识网络考试,全体干警实时答卷,电脑自动计分,考试成绩及时通报;通过公诉案件“三庭考核”、控辩对抗赛等活动,面对面考核干警的临场应对和思辨能力,提升“两法”应用能力;开展“两法”知识闭卷考试,考察全体干警对“两法”的掌握程度。

    (三)党风廉政强化廉洁从检意识。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进行责任分解,落实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落实三书二报告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全年始终。实行全体干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内部监督全面拓展。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传达学习各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通报政法系统违纪违法案例,筑牢廉政防线。坚持廉政教育课制度,检察长、纪检组长带头开讲,用身边事、身边人教育引导干警遵章守纪。出台《上虞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的办法》,集中解决“四风”问题。自觉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禁酒令”等系列规定,纪律作风进一步加强。

(四)信息化管理促进检务保障能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采购电子数据取证系统,尝试电脑硬盘数据恢复,购买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侦查信息库等相关设备,办案工作区重新设计招标,为职务犯罪侦查提供全方位保障;车辆管理中心、案管大厅落成使用,车辆调度、案件管理更为科学合理;高清视屏会议系统扩容升级,科技装备与时俱进;整合清理办公用房,厉行节约原则进一步体现。

回顾我院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检察工作在科学持续发展上作出了一定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反腐败及法律监督的力度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尚有一定距离,诉讼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办案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大;二是一些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难点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破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凸显,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等;三是检务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力度需要不断加大,信息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明年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改进。

友情链接:
政府链接:

版权所有: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