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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6年检察工作总结
时间:2022-01-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年检察工作总结

 

2016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绿色司法”理念为引领,以“党委政府认同感、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工作标准,以打造特色亮点为重要抓手,以提升业务素能为发展路径,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深化司法改革新要求,立足检察职能,树立标杆意识,有效扩大 “上虞检察”的品牌影响力,为上虞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大局,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大局意识,立足检察职能,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平安护航G20峰会,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将护航G20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16年,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481件668人,同比下降16.3%17.6%,经审查,批准逮捕或决定逮捕409件540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92件1868人,同比增长5.4%0.6%,经审查,提起公诉1048件1500人,报送绍兴市院审查起诉8件22人。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365人、起诉737人。着力打击毒品犯罪、容留卖淫、聚众赌博等破坏社会风气犯罪,共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11人,起诉356人。继续加大对电信、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26人,起诉31人。严惩“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依法批捕并起诉了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犯罪嫌疑人郦某、龚某。

2、努力营造良性发展环境。积极创造经济稳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着力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捕16人,起诉71人。深入开展惩治虚假诉讼逃废债行为专项工作,帮助上虞先锋混凝土有限公司追回了因借款人虚假诉讼而被迫多支付的460万借款利息。聚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开展“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活动,出台专门工作意见,推出12项服务举措,依法打击侵害非公经济犯罪,共批捕1人,起诉8人,切实维护了非公企业合法财产安全。与区工商联建立合作机制,在3家非公企业设立检察服务点,通过院领导定向走访、企业家座谈、法制宣讲等方式,力所能及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深化商业贿赂源头治理,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576次,有效促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

3、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理性和平司法,深化检调对接工作,完善释法说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共促成刑事和解16件18人,对34名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不予批准逮捕,对181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加大信访矛盾化解力度,规范信访案件工作流程,探索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相关机制,共妥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155件,成功办结了崧厦镇陆家村村民郑建法要求办理失土养老保险信访案。健全未成年人“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与团区委、关工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与团区委联合出台《建立涉罪未成年人考察帮教工作机制的意见》,与区职业中专建立“三位一体”帮教基地,组建心理辅导员队伍,对4名涉案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并开展帮教矫治、心理疏导。

二、惩防并举,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1、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高度重视中央和省委巡视成果的运用,严肃查办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生态环保、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和一把手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3件23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6件16人,渎职侵权案件77人。查处涉案金额20万元以上的案件15件,现职科局级干部4人。根据省委巡视组转交的线索,立案查办了上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陆云斌、陈瑞忠两名现职领导干部受贿案。根据市院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察工作部署,立案查办了上虞区环保局副局长吴军林等六人受贿案。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查处力度,7名行贿人被依法立案查处。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的办案思路,滚动深挖,一举查处了粮食订单领域系列渎职窝串案5件5人,征地拆迁领域系列渎职窝串案2件2人,有力提升了行业系统的反腐反渎震慑力。

2、严格规范司法办案行为。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以保障律师权益为重点,开展“保障律师会见权和文明办案”两个专项整改活动,细化《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十项承诺》,切实保障律师会见、阅卷、发表意见等权利。积极推进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推进电子数据、话单分析等技术手段的依法应用,拓宽案源渠道、强化取证固证,以信息化引导自侦办案高效推进。严格执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扣押冻结款物集中保管、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等办案要求,推进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应急机制,以规范化保障案件质量和办案安全。认真做好办案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司法办案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实行督查结果通报制度,以查促改、以改促进,着力提升办案质量。

3、深入拓展职务犯罪预防。认真学习区委区政府优化环境八大行动总体方案要求,深入贯彻区政法委《法治环境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下的新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构建职务犯罪惩防大格局。深化工程建设领域专项预防,针对滨江河—沥北河、虞东河湖综合整治等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实行项目化管理,通过“建前审议、建中复核、建后巡查”,确保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依托惩防一体化机制开展同步预防,及时查找职务犯罪主客观原因,通过组织旁听庭审、召开剖析座谈会、制发检察建议等形式,帮助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犯罪漏洞。强化预防警示教育,检察长亲自带头宣传,共开展警示教育10多场,受教育人数近2000人。联合基层检察室向各乡镇部门发送预防职务犯罪资料,继续做好职务犯罪案件微信、短信推送工作,进一步提升预防工作成效。

三、强化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根本属性,积极应对三大诉讼法修改,强化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实效,维护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1、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提前介入侦查引导规范取证,依法排除非法证据,规范侦查活动,提升案件质量。依法提前介入重大案件7次,监督立案16件19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6件,监督撤案11人,追诉漏犯、漏罪8人,其中已判决的立案监督中有1人一审被判处死刑,1人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已判决的追捕案件中有1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正确把握捕诉标准,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共无罪不捕3件6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45件75人,绝对不起诉7件9人,存疑不起诉12件25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22件84人,改变侦查机关移送罪名3972人,提出纠正意见11件次。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依法纠正不当判决、裁定,共提出刑事抗诉57人,其中16人已被二审法院改判。

2、强化民事行政监督。注重加强民行检察宣传力度,努力扩大案件线索,共受理各类案件39件。继续深化对生效裁判文书的审查,运用检察建议和提请抗诉等多种形式,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共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6件,其中提请绍兴市院抗诉2件,促成当事人和解3件,向法院提出改进工作建议1份。探索开展行政执法行为监督,逐步形成大监督格局,共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7件,执行监督案件2件,针对动物检验检疫不规范、树枝遮挡交通信号灯、非法捕捞屡禁不止、违法焚烧秸秆垃圾、过量添加食品添加剂、散装汽油管理混乱等情况,制发检察建议17份,介入违法案件同步调查5件,开展民行约谈2人次,着力推动社会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

3、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完善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新收押人员谈话等制度,共发放约见驻所检察官登记表2052份,与在押人员进行各类检察谈话167人次,较好地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四查一见制度,全面掌握监管动态,共对170余人次换押、延押不及时等问题向办案单位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均得到有效整改。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8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审查社区矫正审前调查材料350件,依法提出口头纠正意见40次,建议收监7人。联合开展天网行动,对23名法院判决裁定后应予执行的罪犯进行集中清理,成功监督收监19名裁定生效后未予执行的罪犯。开展财产刑执行情况专项检察,对42名未执行财产刑的罪犯进行监督,已有19名罪犯的财产刑共计人民币12.645万元执行到位。

四、强根固基,着力加强检察基础建设

紧紧围绕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以员额制改革为契机,坚持不懈地加强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夯实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根基。

1、持续推进职业道德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实践活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检察长上党课、评选身边五美检察官、学习王盛先进事迹、举行理想信念大讨论等形式,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章制度,继续做好节前廉政安全教育、每周廉政短信推送等工作,切实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持续开展常态化检务督察,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端正执法理念,促进职业良知内化为先进司法理念,外化为规范司法行为。

2、持续推进履职能力建设。认真落实上级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秉持检察优势资源向执法办案一线倾斜的原则,顺利完成首批员额制检察官遴选工作加强对青年干警素质能力的培养,转变教育模式和培训内容,改变以往单向说教为主的教育模式,实行供给侧改革,建立以干警需求为导向、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培训均衡设置、综合素养提升和专业技能拓展并重推进的培训内容选择机制,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以专题学习为基础,以实践运用为目的,提倡以知促行,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有力提升了干警的综合素能,有10名干警分别在全省各类竞赛评比中获奖,6件案件在省市两级获评精品案件。

3、持续推进公信力建设。全面开展查问题、补短板专项活动,通过四查四找,查摆出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30余个短板,并深入剖析原因、即时整改落实。继续推行阳光检察,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健全公开机制。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互促互进,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声音,共在各级媒体发表宣传稿件50篇,开通今日头条、企鹅号两大客户端、上虞检察微博微信,共推送微信333条、发布微博98条。自觉接受区党委、区人大和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向区委领导、人大代表等发送案件动态短信12条,向人民监督员寄送检察信息40期。通过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活动、公开法律文书和案件信息、组织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逮捕起诉案件公开听证等方式,保障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在肯定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三是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化应用水平还不够高,案多人少的矛盾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进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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