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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还要从2019年7月23日说起。当日,上虞警方接到杨某报警,称遭到一名陌生男子无故殴打。经鉴定,杨某伤势为轻伤二级。后警方将田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移送上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不过,在审查案卷材料和询问嫌疑人的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这起案件另有隐情。原来,那天中午,在滨海新城做小工的杨某经过小甜家门口时,见12岁的小甜独自一人在家中玩耍,且大门敞开,遂起了歹意。“我太热了,你能不能让我进来吹吹风扇?”小甜见杨某衣服湿透,便同意他进屋。然而,进屋后,杨某却通过摸胸部、拉扯裤链、用手量大腿等方式,对小甜实施了猥亵。不堪忍受的小甜挣脱了杨某,跑去隔壁奶奶家哭诉,后被下班回家的父亲田某知晓,便有了殴打杨某一幕。
检察官阅卷发现,警方对杨某的猥亵行为只作出了行政处罚,遂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杨某涉嫌猥亵儿童案被警方刑事立案侦查。同时,就田某故意伤害案,检察官对杨某进行了释法说理。杨某表示已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且对田某的行为表示谅解,不再要求对方赔偿。据此,检察机关对于田某故意伤害案作出了不起诉处理。
日前,上虞区检察院以涉嫌犯猥亵儿童罪对杨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快开学了,小甜现在状态如何?”前几日,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检察官致电小甜(化名)父亲,了解她的近况。“知道那家伙被抓了,小甜就开朗起来了,这几天忙着准备开学呢!”小甜父亲在电话那头答道。友情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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