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媒体关注
媒体关注
【上虞日报】网购斐乐是假货?起诉!
时间:2021-06-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区检察院对2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全力护航知识产权健康发展。

  202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徐某在未经过注册商标所有人斐乐体育(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斐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通过购买白板无商标服饰和假冒的斐乐商标,自行在白板服饰上用烫画机烫印假冒的斐乐图案及其商标。随后分别通过天猫网店将假冒斐乐注册商标的服饰销售到全国各地,订单量均超1000单,销售金额均超10万余元,未销售金额均超1万余元。这类假冒名牌服装的质量极差,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及企业品牌商誉。案发后,2名犯罪嫌疑人均与斐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

  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在网上购买商品时要通过正规渠道,切勿相信远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伴随低价的必然是无法保证的产品质量,坚决对假冒伪劣商品说不,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对侵犯知识产权注册商标、专利权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良好的社会市场秩序,为群众创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友情链接:
政府链接:

版权所有: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