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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为吸引眼球,拼接编造虚假火灾视频
时间:2023-07-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条火灾视频引发网友关注,点击量暴涨,但经调查,公安机关发现该视频竟是通过软件拼接杜撰的。7月13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依法对利用某软件制作虚假视频的犯罪嫌疑人张某、陈某批准逮捕。

今年5月30日,某网络平台上的一条“上虞工业园区发生火灾”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点击量瞬间攀升。但经公安机关核实,该视频是虚假杜撰的。公安机关顺藤摸瓜,于6月5日将张某等3人抓获归案。

经查,张某和陈某为某网络公司老板,公司员工汤某是假视频的发布者。该公司起初主要做动漫剪辑,耗时耗力,且由于一个视频同时发布于多个网络平台,导致大量平台账号被封。

为规避平台查重功能,提升视频点击量,获取更多利益,从今年5月开始,公司决定“转型”,通过某软件将多个网络热点要素拼接制作成新的视频。汤某按照张某和陈某的要求,无中生有拼接了“上虞工业园区发生火灾”的视频。

据汤某交代,通过某软件,仅需要1分钟就可以将视频制作完成,大大降低了视频制作的技术门槛。

鉴于该案社会影响较大,且属于浙江省首例团伙制作虚假视频案,6月12日,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

在与公安机关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后,检察官了解到通过软件进行热点合成编造虚假信息,特别是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极易引起社会恐慌或公共安全危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必须严厉打击。

于是,检察机关提出了查清涉案公司组织层级、调取平台后台数据、梳理虚假视频传播范围及影响力等方面的调查取证方向。

经查,在该网络公司,张某负责技术、培训,陈某负责人事、运营。由于每个用户在某网络平台只能申请一个账号,张某便通过网络途径购买了多个账号,内容包含邮箱号、密码、手机号、实名认证的身份证号码等。

此外,该公司还有3名小组长以及10多名员工。陈某将利用某软件制作视频的方法教给小组长后,由小组长负责教给其他组员。此外,小组长还有权限查看组员发布的视频,并根据需要调整账号。

7月6日,该案被移送上虞区检察院审查逮捕。上虞区检察院经审查发现,截至案发,该网络公司已非法购买某网络平台账号2900余个,发布1万余条未经核实的视频,涉及浙江、湖南、上海、四川、贵州、河北等地,其中有20条涉及警情、灾情、险情的虚假视频,点击量高达160余万次。

7月13日,上虞区检察院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对张某、陈某批准逮捕,汤某等其他员工被依法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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