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督促本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履职,3月12日至13日,我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公诉部抽调干警联合区市场监督局、区城管执法局等单位,对上虞区实验小学、实验中学以及崧厦、小越等部分乡镇中小学周边的食杂店、便利店及流动摊点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检,用实际行动守护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
版权所有: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