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午,上虞区崧厦镇伞城广场上人来人往,我院在此设点宣传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举报,检察官们向驻足观看的群众讲解举报范围、途径及奖励等。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精髓,也是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诉讼监督工作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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