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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曙明赴上虞调研
时间:2022-04-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22日,绍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曙明赴上虞调研,先后走访绍兴市上虞区政法一体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上虞区检察院崧厦检察室,参观了上虞区法治综合教育基地生态环境和候鸟公益保护展厅,并对上虞检察工作提出要求。

    绍兴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剑陪同调研,上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红参加调研。程曙明一行实地查看了绍兴市上虞区政法一体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总体建设、硬件配备、机制运行情况,深入了解了该中心一站式执法办案、一体化运行衔接、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工作模式,并就如何加强制约与配合、数据互联互通、减少司法诉累等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探讨。程曙明提出,希望今后检警双方能够继续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在理念、举措等方面加大支持配合力度,加强资源共享,有效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参观上虞区法治综合教育基地生态环境和候鸟公益保护展厅结束后,程曙明一行来到上虞区检察院开展调研,他在听取上虞区检察院数字检察、三查融合双创等工作开展情况后,充分肯定了上虞区检察院围绕今年的重点工作谋思路、建机制,明责任、求发展所取得的工作成绩,并就下一步扎实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数字检察要重效果,突出重点,通过数据建模、数据比对碰撞筛选等方式,办理具有亮点的数字类案监督案件,以数字赋能助推检察履职,积极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能动履职要重融合,更新工作理念,以审查、调查、侦查三查融合为载体,秉持求极致理念,通过走出去的方式,推动部门间融合、内外融合,做精、做透、做实司法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三是质量建设年要重基础,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要以一失万无的理念,以精益求精的精神,以追求极致的要求,夯实基层组织,做好基础工作,提升基本能力,全面提升检察工作办案质效。四是队伍建设要重争创,树立舍我其谁精神,积极争创枫桥式检察室,争取走出一条有本地特色的检察室建设之路;树立惩防化治并重思维,积极争创枫桥式检察官,积极调动干警的争先创优意识,保持检察队伍内在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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