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上午,我院就金某某申请民事诉讼监督案举行公开听证,这在该院民事检察工作中尚属首次。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曾于生到场观摩指导。听证会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分别进行了监督事由陈述与答辩、举证质证,围绕主持人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对上虞区检察院依职权调查取得的证据发表意见,并进行了互相提问和最后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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